關于發(fā)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的通知

  • 關于發(fā)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的通知已關閉評論
  • A+
所屬分類:地方新聞
  2022年8月5日,湖北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發(fā)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
 
  文件明確,列入《名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對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移出《名錄》。
 
  通知原文如下:
 
關于發(fā)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nóng)架林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huán)境管理辦法(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及修復施工相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近期全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情況,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更新形成《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以下簡稱《名錄》,附件1)和《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截至2022年8月4日)(附件2),現(xiàn)予以發(fā)布。
 
  列入《名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對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移出《名錄》。
 
  附件:1.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
 
  2.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截至2022年8月4日)
 
  湖北省生態(tài)環(huán)境廳辦公室
 
  2022年8月5日
 

關于發(fā)布湖北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2022年第四批)的通知